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象山县定塘镇兴定路延伸(新茅石线~定塘互通区)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象发改审批155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象山县定塘镇兴定路延伸(新茅石线~定塘互通区)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定塘镇,起于新茅石线,顺接兴定路,路线向东沿现状水泥至坦港,终至定塘互通区。
2.3工程造价:1407.8606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全长942米,路基宽度12米,总用地面积为18843.43平方米,其中新征用地16118.69平方米,全线共设置涵洞15道等。
2.5工期要求:12个月
2.6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 分及以上。
2.7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 155号批复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规定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象山县定塘镇兴定路延伸(新茅石线~定塘互通区)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象发改审批155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象山县定塘镇兴定路延伸(新茅石线~定塘互通区)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定塘镇,起于新茅石线,顺接兴定路,路线向东沿现状水泥至坦港,终至定塘互通区。
2.3工程造价:1407.8606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全长942米,路基宽度12米,总用地面积为18843.43平方米,其中新征用地16118.69平方米,全线共设置涵洞15道等。
2.5工期要求:12个月
2.6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 分及以上。
2.7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 155号批复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规定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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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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