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EJSCGXQ202312200052)项目(宿迁),项目预估金额65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拟采购电视机、台式机、摄像头、签字板等设备以及安装调试服务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2.1交货期: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且具备使用条件。
1.2.2★免费质保期:3年。
1.2.3★质量技术标准: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实现参选文件承诺条款。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请登录)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650000元(不含税),其中服务部分最高限价99900元(不含税),设备部分最高限价5501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日0时0分0秒至2024年1月5日23时59分59秒。
1.1 项目概况: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EJSCGXQ202312200052)项目(宿迁),项目预估金额65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拟采购电视机、台式机、摄像头、签字板等设备以及安装调试服务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地点 |
1 |
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比选文件 |
详见比选文件 |
详见比选文件 |
甲方指定地点 |
1.2.1交货期: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且具备使用条件。
1.2.2★免费质保期:3年。
1.2.3★质量技术标准: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实现参选文件承诺条款。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请登录)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650000元(不含税),其中服务部分最高限价99900元(不含税),设备部分最高限价5501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日0时0分0秒至2024年1月5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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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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