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西秀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312072
预算金额(元):2352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土壤表层样品采样调查、土样样品暂存与流转,各技术环节质量控制,数据库构建,图件编制、各类报告编制、成果汇总汇交以及省级方案和区级方案中要求完成的任务等。
标项1
标项名称:西秀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5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土壤表层样品采样调查、土样样品暂存与流转,各技术环节质量控制,数据库构建,图件编制、各类报告编制、成果汇总汇交以及省级方案和区级方案中要求完成的任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和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资格条件:①《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七)。②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④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一份(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或零申报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⑦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份(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提供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⑧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承诺书;备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③-⑧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投标人须将①②项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3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1月10日 23时59分
项目序列号:ZFCG202312072
预算金额(元):2352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土壤表层样品采样调查、土样样品暂存与流转,各技术环节质量控制,数据库构建,图件编制、各类报告编制、成果汇总汇交以及省级方案和区级方案中要求完成的任务等。
标项1
标项名称:西秀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5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土壤表层样品采样调查、土样样品暂存与流转,各技术环节质量控制,数据库构建,图件编制、各类报告编制、成果汇总汇交以及省级方案和区级方案中要求完成的任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和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资格条件:①《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七)。②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④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一份(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或零申报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⑦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份(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提供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⑧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承诺书;备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③-⑧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投标人须将①②项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3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1月10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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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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