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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网江苏泰州兴化市供电公司生产管理用房项目 已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国网江苏泰州兴化市供电公司生产管理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2】8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化市供电分公司,(请登录)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网江苏泰州兴化市供电公司生产管理用房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化市将军庙路南侧、张庄路东侧。
2.2建设规模:项目大楼地上13层,地下负1层,总建筑面积14993.1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1258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5.7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 付款方式:工程主体封顶后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结束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并装订成册后付至合同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90%;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满二年结清余款。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8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和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工程(须包含静载检测及低应变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室内环境、材料检测、防水材料、门窗等备案检测];
(2)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和省测绘局颁发的工程测绘资质。
3.9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10根据苏信用办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限制投标的;
3.11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具备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须包含静载检测及低应变检测)、市政工程、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检测资质;
3.12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为兴化市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兴化市住建局备案手续(注册所在地为兴化市的检测机构不需要提供)。
3.13特别提醒: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2月22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28日17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 国网江苏泰州兴化市供电公司生产管理用房项目 已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国网江苏泰州兴化市供电公司生产管理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2】8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化市供电分公司,(请登录)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网江苏泰州兴化市供电公司生产管理用房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化市将军庙路南侧、张庄路东侧。
2.2建设规模:项目大楼地上13层,地下负1层,总建筑面积14993.1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1258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5.7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3212812023044601 |
国网江苏泰州兴化市供电公司生产管理用房项目检测 |
按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对项目主体、配套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等所有工程的检测试验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桩基工程(含试桩)、主体结构(含装配式)、建筑节能、建筑电器、给排水、室内外装饰、保温节能、建筑水电、室外景观道路及铺装工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白蚁防治、消防检测、防雷检测、附属配套及道路等相关所有检测工作。 |
95 |
480日历天(随被检工程进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8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和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工程(须包含静载检测及低应变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室内环境、材料检测、防水材料、门窗等备案检测];
(2)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和省测绘局颁发的工程测绘资质。
3.9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10根据苏信用办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限制投标的;
3.11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具备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须包含静载检测及低应变检测)、市政工程、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检测资质;
3.12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为兴化市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兴化市住建局备案手续(注册所在地为兴化市的检测机构不需要提供)。
3.13特别提醒: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2月22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28日17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