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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铁路有限公司肇庆车务段肇庆、云浮、茂名地区4项物业招商公告(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0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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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招商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肇庆车务段(以下简称:车务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茂名地区2项物业。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分为2个包件,每一包件作为一个招商项目进行招商,逐个招商(竞商人可选择一处或多处物业竞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招商物业名称 物业位置 招租面积(㎡) 期限(年) 年递增长率/% 经营业态 备注
3 茂名市高山路三茂铁路北侧原茂南区地方税务局宿舍1楼侧面储物房 茂名市高山路三茂铁路北侧 100.00 5 5% 商业  
茂名市高山路三茂铁路北侧原茂南区地方税务局宿舍 茂名市高山路三茂铁路北侧 867.58 5 5% 商业  
4 茂名站北站房售票厅旁商铺 茂名站北站房 86 5 5% 餐饮  
注:
1.招商人租赁的场地(房屋)以现状交接,场地(房屋)的详细地点、现状况与面积,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竞商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
2.中商后,中商人须按政府法规以自己的名义自行在合理期限内办理经营所需一切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消防、卫生、环保等)及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中商人如因物业用途或装修改造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导致中商物业未能正常营业,招商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商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未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和相关资质的,招商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商人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中商人自行承担前期投入等费用或支出,不得要求招商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3.中商人不得将物业转租,否则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不予退回保证金。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场地清场等原因导致延误交付,或因铁路方原因造成场地不能交付中商人使用的,按实际情况招商人另行确定交付时间或退回中商人的保证金(不计息),招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租赁期限为:五年。
6.因这次招商物业涉及铁路职工居住的铁路家属区以及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特殊性质等情况,中商人不得经营对居民造成生活环境影响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养老院等项目)。
7.包件3(茂名市高山路三茂铁路北侧原茂南区地方税务局宿舍)物业中商人在收到招商人发出的中商通知书后,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承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性能鉴定,鉴定报告书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如鉴定结果为不安全,中商结果不成立,双方免责。但中商人愿意自行承担整治费用的除外,需整治合格后才能开展经营。
包件2肇庆站普铁候车室的中商人需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应经铁路土地管理机构许可同意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建成后相关资产所有权归无偿属于铁路企业。经营期间,中商人自行加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若由其产生相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担负。
8.竞商人在竞商前须对场地、房屋等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承担踏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竞商人充分了解场地、房屋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房屋等物业状况,原承租人是否还在经营,如正常经营竞商人需了解其投资成本回收情况、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后综合考量是否参与竞商,因竞商人未对场地、房屋等物业状况做充分了解和调查,中商后与原承租人产生的纠纷,招商人不予受理,中商人须承担一切责任并妥善解决纠纷,中商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人拒付或少付租金。
招商人不参与清场,场地清场由中商人自行与原租户协商,原租户应配合清场,清场期间不得造成任何不稳定因素和不良社会影响,否则招商人有权收回该物业不退回保证金。
9.包件3、包件4免租期为3个月,不管任何原因与理由,招商方不给予延长免租期,不给予再减免租金。
10.特别强调事项:
(1)由于历史原因本租赁物业可能存在无法办理租赁备案及消防审批验收等风险,意向竞商人须自行评估和承担投资风险,建议意向竞商人向政府相关部门咨询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租。凡报名的竞商人均视为接受招商文件,清楚了解租赁的现状及可能延后交付的全部情况,已知悉招商公告及招商文件的全部规定及内容,同意按照招商文件履行义务并承担所有后果与责任,中商后若又以租赁物无产权登记、无法办理租赁备案、不符合竞商目的、承租用途等理由取消交易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签署的,均视为放弃中商资格,招商人不退还竞商保证金。
(2)若因铁路建设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中商人应在收到招商人通知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清场、退场。
(3)若遇到招商物业的外立面、消防工程待建的,中商人须按招商人的要求建设和办理消防合格证,招商人可协助中商人实施,但物业的建设和办理消防等费用由中商人承担。中商人建成的外立面和消防设施所有权归招商人。
 (4)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中商人在上述出租场地项目的改扩建、装修及新增设备设施等工程项目中形成改善或增添的不可移动实物资产的附属物(包括但不限于改扩建、装修及新增设备设施、临时建筑、搭建棚、建成的外立面建设和消防设施等)无偿移交招商人所有,甲方不予补偿。中商人未经协商并得到招商人许可,不得私自拆除和人为损坏并不能以改善或增添的不可移动实物资产的附属物为由向招商人主张权益和任何补偿;中商人改善或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搬出,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房屋毁损的,中商人应在返还房屋前恢复原状;否则视中商人为违约,不退回合同保证金。
(5)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中商方应接受甲方指定人员测量的面积为最终和结论性的结算面积。竞商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测量面积,有异议可书面提出。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企业法人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3万元;
3.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商物业的经营业态;
4.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8日(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及成功网上报名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9:0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日除外),购买招商文件。竞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日期:2023-12-20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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