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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第12包:油净化装置)采购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第12包:油净化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第12包:油净化装置)采购
招标编号:M44000
(2)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 项目厂址在茂名博贺电厂1、2号机组西侧,位于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茂名港博贺港区(北山岭区域),即博贺湾东南部东阁岭至莲头岭沙坝附近的潟湖滩涂和海域(半岛区域)。
(4)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二期扩建项目,计划建设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同步按超低排放标准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等环保设施,并预留碳捕集接口。
(5)项目计划投产时间:项目计划2024年12月底前3、4号机组投产。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的同类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同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5投标人所投设备为整套进口品牌产品。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至少具有为国内2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的发电机组提供油净化装置设备的投运业绩,且投运一年以上。
注:投标人至少应提供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关于本次采购货物供货的合同协议书、合同资料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均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日期及安排:
公告日期:2023年 11 月 20 日-2023年 11 月 27 日。
递交申请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11 月 20 日-2023年 11 月 27 日1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第12包:油净化装置)采购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第12包:油净化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第12包:油净化装置)采购
招标编号:M44000
(2)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 项目厂址在茂名博贺电厂1、2号机组西侧,位于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茂名港博贺港区(北山岭区域),即博贺湾东南部东阁岭至莲头岭沙坝附近的潟湖滩涂和海域(半岛区域)。
(4)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二期扩建项目,计划建设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同步按超低排放标准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等环保设施,并预留碳捕集接口。
(5)项目计划投产时间:项目计划2024年12月底前3、4号机组投产。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M4400000707019324001 | 油净化装置 | 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的油净化装置,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详见《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第12包:油净化装置)采购技术规范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的同类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同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5投标人所投设备为整套进口品牌产品。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至少具有为国内2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的发电机组提供油净化装置设备的投运业绩,且投运一年以上。
注:投标人至少应提供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关于本次采购货物供货的合同协议书、合同资料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均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日期及安排:
公告日期:2023年 11 月 20 日-2023年 11 月 27 日。
递交申请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11 月 20 日-2023年 11 月 27 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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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3963855
邮箱:wanglin@dlzb.com
QQ:143458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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