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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九龙江河口段水系综合整治(浮宫片)EPC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九龙江河口段水系综合整治(浮宫片)EPC项目经理部。现项目波浪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生态缓冲带河段长度约36.1公里,新建生态护岸长度24.8公里。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干流港前河及霞兴河两岸新建生态护岸长4.2公里;对浮宫镇25条主河道及其支流进行清淤清障;(二期)工程建设内容:林墩河、霞兴内河、帽内排灌渠、埔仔桥渠道、林厝至下田渠道等支流两岸新建生态护岸及配套设施,新建护岸总长度20.6公里;埔里支渠、刘厝港等10条支流进行清淤清障等。计划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26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0月25日;投资11482万元。
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工程所需波浪桩为包件号BLZ-001。计划交货期分别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1。
2.2招标方式:采用铁建云采线上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铁二十局相关招标管理办法。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要求垫资能力1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具有认证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并加盖公章;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
09:30时至2023年11月22日
09:30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为2023年11月22日09:30时。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30日9时30分。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九龙江河口段水系综合整治(浮宫片)EPC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九龙江河口段水系综合整治(浮宫片)EPC项目经理部。现项目波浪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生态缓冲带河段长度约36.1公里,新建生态护岸长度24.8公里。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干流港前河及霞兴河两岸新建生态护岸长4.2公里;对浮宫镇25条主河道及其支流进行清淤清障;(二期)工程建设内容:林墩河、霞兴内河、帽内排灌渠、埔仔桥渠道、林厝至下田渠道等支流两岸新建生态护岸及配套设施,新建护岸总长度20.6公里;埔里支渠、刘厝港等10条支流进行清淤清障等。计划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26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0月25日;投资11482万元。
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工程所需波浪桩为包件号BLZ-001。计划交货期分别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1。
2.2招标方式:采用铁建云采线上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铁二十局相关招标管理办法。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要求垫资能力1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具有认证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并加盖公章;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30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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