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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安徽)大数据产业园2.1期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9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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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数据中心气体灭火系统,具体位置详见施工图。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固定式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1套 合肥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通知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供货通知为准。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155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拟投入的气体钢瓶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须提证书复印件;
2.1.4投标人应取得由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范围包括七氟丙烷、IG541(混合气体)、氮气三类气体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投标人为七氟丙烷、IG541(混合气体)气体灭火系统生产厂家,产品具有“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和3C证书;
2.1.5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项目(气体灭火系统)业绩。业绩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订单发出时间(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盖章页、采购内容表述页、采购总金额页,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等,框架协议的还需提供对应订单复印件(框架协议封面、盖章页、采购内容表述页、详细订单(需要体现买方盖章或订单系统截图(线上订单提供查询方法(含账号及密码))、具体产品类别)等,时效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每个合同或框架协议还需提供至少一张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1.6投标人的投拟投入本项目的气体灭火系统品牌不低于南京消防、浙江信达、杭州新纪元、上海金盾、四川威特龙、广东胜捷、北京正天齐或同档次品牌。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9日17:00至2023年11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日期:2023-11-09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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