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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加氢装置废碱液处置已由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预计处置废碱液约100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产生时间不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次转运约15-40吨,包装方式为吨桶或罐车。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2.4 招标范围:加氢装置废碱液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资质要求: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处置废碱HW35(251-015-35)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8类,财务要求:不要求;信誉要求:不要求;其他要求:不要求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应位置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投标要求的相应资质。(3)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1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3年11月07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加氢装置废碱液处置已由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预计处置废碱液约100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产生时间不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次转运约15-40吨,包装方式为吨桶或罐车。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2.4 招标范围:加氢装置废碱液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资质要求: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处置废碱HW35(251-015-35)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8类,财务要求:不要求;信誉要求:不要求;其他要求:不要求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应位置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投标要求的相应资质。(3)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1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3年11月07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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