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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原阳、商丘地区测风塔及测风设备拆除及重新安装服务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3-10-25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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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谈判条件
受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原阳、商丘地区测风塔及测风设备拆除及重新安装服务进行谈判采购,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原阳、商丘地区测风塔及测风设备拆除及重新安装服务(二次)。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的测风塔位于新乡市原阳县和商丘地区,共5座测风塔,分别为:原阳县3座160米钢塔和商丘地区2座120米钢塔,配套安装有测风设备,测风设备运行良好,为平原地区测风塔。其中原阳县3座测风塔为2021年6月树立,分别位于原阳县福宁集镇后提村、齐街镇刘文寨村和靳堂乡下沿村,土地租赁期限于2023年6月到期;商丘地区2座测风塔为2022年7月树立,分别位于宁陵县华堡镇唐庄村和夏邑县刘店集乡刘双楼村,土地租赁期限于2023年7月到期。
2.4 采购范围:本项目涉及的5座测风塔及测风设备拆除及实际所需的测风塔重新安装服务工作,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拆除测风塔及测风设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测风塔及测风设备的拆除、运输、装卸、土地占用费、青苗补偿费等。
在接到采购人拆除测风塔的通知后,承包人与采购人共同需检查确认通道锁屏记录仪及无线传输组件是否运行正常,若运行正常,则在拆除时应保证通道锁屏测风记录仪及无线传输组件不受损坏;若通道锁屏记录仪或无线传输组件拆除前出现损坏,购置通道锁屏记录仪或无线传输组件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测风设备拆除后进行分类包装、粘贴标识并统一打包存放;测风塔拆除时要确保塔体不受损坏,不影响我公司二次使用。
拆除后的测风塔由施工单位运送至我单位下属风场进行保管:其中原阳县测风塔拆除后暂定存放至长垣豫能风场进行保管,商丘地区测风塔拆除后暂定存放至郸城风场进行保管,具体存放地点以我公司书面通知为准。测风塔塔体堆放需整齐划一,采取必要的固定措施,避免塔体出现滑落松动的安全隐患。
拟安装地点位于河南省内,具体安装日期及安装地点以我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2)重新安装测风塔及测风设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含基础、防雷等)的设计、运输、装卸、安装(施工),测风设备及易损件的采购及安装,测风塔及测风设备售后服务、数据管理、风资源评估报告,土地占用费、青苗补偿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测风塔重新安装后须提供一份完整年度的风资源评估报告。
(3)测风塔及测风设备重新安装时根据拆除后的测风设备情况更换易损件服务:除通道锁屏记录仪及无线传输组件外,重新安装测风设备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风速计、风向标、温度、湿度、压力传感器、2C3C屏幕传感线缆、记录仪防护箱等易损件更换,提供电源供应系统、无线传输费用用及测风设备2年的运维服务费用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2.5 服务周期:测风塔及测风设备拆除工作需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测风塔及测风设备重新安装工作需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测风塔及测风设备的拆除与重新安装施工服务期限为2年;测风塔及测风设备重新安装后,售后服务时间为2年。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同类型项目的工程业绩,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或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及银行出具的该合同的甲方付款凭证或能证明与该合同相关的发票等)。
3.4 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自行证明,格式自拟)。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并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 日17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为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日期:2023-10-25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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