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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新疆中石化国汇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保税物流园加油站新建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中石化国汇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保税物流园加油站新建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关于新疆石油分公司下属合资公司新建奎屯市保税物流园加油站的批复》(石化股份销发〔2018〕7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中石化国汇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新疆中石化国汇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保税物流园加油站新建项目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奎屯市。
2.3建设规模:保税物流园加油站占地面积4666.31,站房建筑面积396平方米,罩棚面积816平方米,设置50m3油罐4座,加油机4台8枪。 2.4建设投资:849.57万元。
2.5计划工期:18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采购(甲供材料除外)、交工、竣工、验收、保修,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新建面积为396平方米的二层框架结构营业站房;
(2)罩棚816平方米(基础及立柱);
(3)安装(包含柴油储罐2个50立方米,汽油储罐2个50立方米,加油机4台)、工艺、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
(4)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工艺安装等
(5)地面硬化、及其他零星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A级以及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GC1级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受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限制投标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4月18日10时00分至2019年4月23日18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18时30分。
1.招标条件 新疆中石化国汇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保税物流园加油站新建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关于新疆石油分公司下属合资公司新建奎屯市保税物流园加油站的批复》(石化股份销发〔2018〕7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中石化国汇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新疆中石化国汇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保税物流园加油站新建项目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奎屯市。
2.3建设规模:保税物流园加油站占地面积4666.31,站房建筑面积396平方米,罩棚面积816平方米,设置50m3油罐4座,加油机4台8枪。 2.4建设投资:849.57万元。
2.5计划工期:18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采购(甲供材料除外)、交工、竣工、验收、保修,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新建面积为396平方米的二层框架结构营业站房;
(2)罩棚816平方米(基础及立柱);
(3)安装(包含柴油储罐2个50立方米,汽油储罐2个50立方米,加油机4台)、工艺、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
(4)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工艺安装等
(5)地面硬化、及其他零星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A级以及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GC1级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受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限制投标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4月18日10时00分至2019年4月23日18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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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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