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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项目名称: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高速摄像系统等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7.2万元(其中包组一为人民币18.4万元,包组二为人民币28.8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47.2万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高速摄像系统等设备采购。
(2) 标的数量:1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一
包组二
① 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②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③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组,供应商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响应,可兼投但不兼中,成交顺序为包组一、包组二。包组是响应的最小单位,供应商应对同一个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4) 其他:/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60天内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③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④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⑤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已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7.2万元(其中包组一为人民币18.4万元,包组二为人民币28.8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47.2万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高速摄像系统等设备采购。
(2) 标的数量:1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一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8通道数据采集仪 |
2套 |
3.2 |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
2 |
16通道数据采集仪 |
2套 |
4.7 |
|
3 |
微差压压力变送器 |
140台 |
10.5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高速摄像系统 |
1套 |
28.8 |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
②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③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组,供应商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响应,可兼投但不兼中,成交顺序为包组一、包组二。包组是响应的最小单位,供应商应对同一个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4) 其他:/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60天内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③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④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⑤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已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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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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