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福建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SCGZXGK********
项目名称:二小锦川学校智能化设备设施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78,********元
采购包1(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9,97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978,********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其他信息化设备
智能化设备设施
1(批)
否
详见招标文件
9,978,********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货物类版本或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为准,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若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的,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项目编号:[********]QZSCGZXGK********
项目名称:二小锦川学校智能化设备设施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78,********元
采购包1(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9,97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978,********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其他信息化设备
智能化设备设施
1(批)
否
详见招标文件
9,978,********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货物类版本或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为准,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若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的,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