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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一体化施工服务。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如下:
1.2预估采购金额:预估采购不含税金额2251.02万元,含税金额2453.6118万元。
1.3建设地点:陕西省。
1.4计划工期:具体项目的工期和进度以具体协议/订单约定为准。
1.5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6本次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划分【3】个标段,各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兼投不兼中。
1.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专业最高限价为投标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或电监会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装、修、试均须达到)资质;
(3)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4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人员:
(1)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人员1名;
(2)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的人员1名;
(3)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人员1名。
(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资质证书以及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2023年03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此项人员要求中(2)、(3)各标段人员不得复用,如人员复用,涉及标段均做否决处理。
2.5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外市电施工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人民币至少200万元(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通信工程(配套)施工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人民币至少200万元(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注:如为联合体,业绩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业绩的考核以各自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加权折算;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业绩的考核按照其专业分别计算。”的方式认定。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陕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7 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投标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为: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1、2.2、2.6、2.7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或满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5日1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0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一体化施工服务。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类别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预估金额不含税 (万元) |
备注 |
1 |
一体化施工服务 |
/ |
/ |
/ |
2251.02 |
|
注:上述采购金额为预估量。 |
1.3建设地点:陕西省。
1.4计划工期:具体项目的工期和进度以具体协议/订单约定为准。
1.5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6本次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划分【3】个标段,各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兼投不兼中。
标段 |
实施区域 |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一 |
商洛:洛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
887.39 |
标段二 |
咸阳:渭城区(秦汉新城)、渭城区(空港新城)、礼泉县、乾县 |
810.22 |
标段三 |
宝鸡:渭滨区、高新区 |
553.41 |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专业最高限价为投标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或电监会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装、修、试均须达到)资质;
(3)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4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人员:
(1)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人员1名;
(2)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的人员1名;
(3)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人员1名。
(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资质证书以及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2023年03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此项人员要求中(2)、(3)各标段人员不得复用,如人员复用,涉及标段均做否决处理。
2.5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外市电施工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人民币至少200万元(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通信工程(配套)施工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人民币至少200万元(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注:如为联合体,业绩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业绩的考核以各自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加权折算;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业绩的考核按照其专业分别计算。”的方式认定。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陕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7 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投标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为: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1、2.2、2.6、2.7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或满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5日1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0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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