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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龙游县荷花山省级考古遗址公园(一期)遗址考古保护棚建设项目(重招)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2-330825-04-01-141013),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申请上级专项补助,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招标人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游县湖镇镇马报桥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一层新建东、西发掘区考古棚构筑物,主体采用钢框架结构,金属屋面,涉及建筑区域面积28600平方米,室内外安装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东、西发掘区考古棚钢结构、室内外电气、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本次招标财政审定预算价:14226981元【含暂列金40万元(税前),暂估价42.52万元(税前)】。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限岩土工程的适用本项目),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中标金额在300万元(不含)以上的遗址类或古墓葬类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3.7凡是参加龙游县从事招投标活动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投标人)包括县外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8月份或9月份的社保证明【即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企业的企业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30人以上(含30人)】。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 )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在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以网络可查证的文件为准)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招投标的不良行为(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00秒。
龙游县荷花山省级考古遗址公园(一期)遗址考古保护棚建设项目(重招)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2-330825-04-01-141013),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申请上级专项补助,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招标人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游县湖镇镇马报桥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一层新建东、西发掘区考古棚构筑物,主体采用钢框架结构,金属屋面,涉及建筑区域面积28600平方米,室内外安装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东、西发掘区考古棚钢结构、室内外电气、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本次招标财政审定预算价:14226981元【含暂列金40万元(税前),暂估价42.52万元(税前)】。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限岩土工程的适用本项目),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中标金额在300万元(不含)以上的遗址类或古墓葬类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3.7凡是参加龙游县从事招投标活动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投标人)包括县外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8月份或9月份的社保证明【即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企业的企业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30人以上(含30人)】。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 )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在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以网络可查证的文件为准)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招投标的不良行为(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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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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