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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采购编号:2023-DQJA-06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通过资格初审的供应商,均可递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 包头第二热电厂200MW炉除尘器漏风治理项目施工。
2. 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200MW炉除尘器漏风治理项目施工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 2023-09-06 工期:开工后25天内完成
交货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
质保期: 验收后12个月
付款方式: 完工且验收通过后付款90%,质保10%;承兑/电汇:7/3,交纳合同总额1%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不设履约保证金,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方式不允许偏离。
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5)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自:2020-01-01 00:00:00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200MW及以上电除尘器检修业绩1只或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它: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担任过 类似电除尘安装项目经理 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具有2个或以上已完类似业绩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4. * 报价截至时间: 2023-08-28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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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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