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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批专项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1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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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2023年第四批专项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已具备条件,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具体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限价等内容见本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附件1: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批专项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网省采购申请号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项目类别 采购方式 招标人 需求单位 包名称:服务名称(服务类)/工程项目名称(货物类) 项目概况(服务类)/货物名称(货物类) 招标范围(服务类)/物资描述(货物类) 单位 数量 预估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金额总价/金额单价(万元)或折扣率(%)(详见报价方式)
服务期限或交货期(日历日)/交货期(日历日或日期) 服务地点/交货地点 报价方式 是否接受代理商(货物类) 备注
2023081812732326 ZBWZ23-034-001 华电院物资类金额 包1 物资类 公开招标 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综合部 2023年度检测采集终端(工控机)采购项目 2023年度检测采集终端(工控机)采购项目 2023年度检测采集终端(工控机)采购项目 1 / 19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指定地点 金额总价 集货商 附分项报价清单
2023081812732332 ZBWZ23-034-001 华电院物资类金额 包2 物资类 公开招标 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综合部 浙江华电研究院直播拍摄设备采购项目 浙江华电研究院直播拍摄设备采购项目 浙江华电研究院直播拍摄设备采购项目 1 / 13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指定地点 金额总价 集货商 附分项报价清单
2023081812730739 ZBWZ23-034-002 华电院服务类金额 包1 服务类 公开招标 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综合部 2023年浙江华电研究院管理平台招标项目 2023年浙江华电研究院管理平台招标项目 2023年浙江华电研究院管理平台招标项目 1 / 41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上线试运行 指定地点 金额总价 /  
2023081812730747 ZBWZ23-034-002 华电院服务类金额 包2 服务类 公开招标 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能源所 面向新型配电网能量管理的数字物理混合仿真测试技术研究及应用 面向新型配电网能量管理的数字物理混合仿真测试技术研究及应用 面向新型配电网能量管理的数字物理混合仿真测试技术研究及应用 1 / 6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指定地点 金额总价 /  

注:设定最高限价的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服务类项目
3.1.1通用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不正当竞争、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专用资质及业绩要求
见本公告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评标细则、评分权重一览表》。
3.1.3信誉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3.1.4财务要求
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2货物类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
(1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c.为本(批)次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货物投标的;
e.对于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f.被责令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1.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资质业绩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评标细则、评分权重一览表》。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中的部分标包接受集货商投标,详见附件1:《需求一览表》。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所投的包所在分标为单位,按下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同一种招标货物/服务(同一分标编号)分多个包时,投标人只需就该招标货物/服务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其所投的上述包中最高的投标价格计算(采用折扣率报价或金额单价报价的包按该包最高预估金额计算投标保证金):
投标价格
投标保证金(元)
10万以下(不含10万)
免费
10万-20万(含10万)
2,000
20万-50万(含20万)
4,000
50万-100万(含50万)
10,000
100万-200万(含100万)
20,000
200万-300万(含200万)
40,000
300万-500万(含300万)
60,000
500万-700万(含500万)
100,000
700万-1000万(含700万)
140,000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200,000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400,000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600,000
4000万及以上(含4000万)
800,000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8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

 

日期:2023-08-21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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