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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绥化市营商局工作需求,为绥化市政务外网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政务外网平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1.2 招标内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预算额度:599.6万元(不含税)。
1.5 保修期要求:终验合格后3年
1.6 到货/实施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应答人超出最高限价569.6万元(不含税)及各分项报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2 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含税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合同业绩(设备购置或系统集成类),提供项目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如为框架协议,还需提供协议订单。时间: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合同中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或订单时间为准。金额:项目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6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6.1 、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及盖章;
2.6.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2.6.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中星标项要求,如不满足否决投标;
2.6.4、中标人负责本次采购所涉及设备和服务的总集成,负责按客户要求,完成所有设备和服务的上架、安装、调测和交付,属于交钥匙项目.
2.6.5、付款条款:分三期付款,1、项目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订单)总价 30%。至少需提供:金额为合同(订单)总价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项目终验合格证书等。2、验收合格后第二年,根据相应实际接收订单额支付30%。至少需提供:付款通知书、结算单等。3、尾款:保修期结束后支付剩余尾款(无利息)。
2.6.6、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安装调测费、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2.6.7、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含税金额5%缴纳。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项目终验后返还(无利息)。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绥化市营商局工作需求,为绥化市政务外网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政务外网平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1.2 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配置描述) | 金额(不含税) |
政务网平台设备 | 项 | 1 | 详见物资清单 | 599.6万元 |
1.4 预算额度:599.6万元(不含税)。
1.5 保修期要求:终验合格后3年
1.6 到货/实施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应答人超出最高限价569.6万元(不含税)及各分项报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2 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含税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合同业绩(设备购置或系统集成类),提供项目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如为框架协议,还需提供协议订单。时间: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合同中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或订单时间为准。金额:项目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6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6.1 、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及盖章;
2.6.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2.6.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中星标项要求,如不满足否决投标;
2.6.4、中标人负责本次采购所涉及设备和服务的总集成,负责按客户要求,完成所有设备和服务的上架、安装、调测和交付,属于交钥匙项目.
2.6.5、付款条款:分三期付款,1、项目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订单)总价 30%。至少需提供:金额为合同(订单)总价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项目终验合格证书等。2、验收合格后第二年,根据相应实际接收订单额支付30%。至少需提供:付款通知书、结算单等。3、尾款:保修期结束后支付剩余尾款(无利息)。
2.6.6、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安装调测费、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2.6.7、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含税金额5%缴纳。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项目终验后返还(无利息)。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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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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