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 > 工程招标 > 招标信息
加入电力网供应商  
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装卸工艺设备系统交钥匙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1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投标截止时间*** 登录后查看资质要求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设置开标提醒 项目进展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22】7号(项目代码:2112-320600-89-01-328417)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招标人为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就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装卸工艺设备系统交钥匙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为长江澄通河段如皋沙群汊道段下游横港沙南缘,隶属于南通港天生港区,行政区划为南通市通州区。本工程拟建设“F”型码头1座,共布置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3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7个5千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1183万吨。码头泊位总长度1404m,利用对应的自然岸线572.8m。码头后方陆域征地面积约495.6亩,本次建设面积约248.4亩,主要布置有平仓房、粮食筒仓、转运站等配套设施。
工程一线码头外档布置10万吨级泊位和3万吨级泊位各1个,10万吨级泊位主要用于散粮卸船;3万吨级泊位主要用于食用油卸船和豆粕装卸船,富裕能力用于承接部分砂石等其他散货直取作业。一线码头内档布置3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分别用于食用油装船和砂石等其他散货的作业;二线码头布置5000吨级通用泊位4个,主要用于散粮装船。
工程陆域共布置4排12列共48座筒仓,每座筒仓内径25m,总高度36m,单仓容量约0.865万吨,总容量为41.5万吨。
本次招标的“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装卸工艺设备系统交钥匙总承包项目”为“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水工及陆域施工项目”及“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筒仓施工项目”的工艺设备系统工程,将与上述两个施工项目同步建设和验收。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以装卸工艺设备系统交钥匙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中的门座起重机、桥架式埋刮板连续式卸船机、装船机、粮食输送系统设备、供电及照明、控制、通信及设备监控管理系统、通风及除尘系统、采制样系统、及辅助设备等装卸工艺设备系统的深化设计、各机种的设计、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空载联动试车、重载试车、性能考核及试运转、交(竣)工验收、操作人员培训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服务等,确保本招标项目建成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正常投入运转。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计划工期
计划交工验收日期:水工及陆域施工项目及筒仓施工项目在2024年10月31日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后9个月内完成所有系统设备的安装、空载联动试验、重载联动试验及系统性能考核、交工验收工作。
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单机质量保修期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按交通部颁布的《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评定,交工质量鉴定合格。积极开展品质工程创建工作。
2.6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安全事故,创建省级“平安工地”。
2.7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和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港口散货装卸工艺设备系统总承包项目或合同范围包含港口散货装卸工艺设备总承包内容的港口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4)信誉要求:
a、投标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项目经理担任过港口装卸工艺设备总承包项目或合同范围包含港口装卸工艺设备总承包内容的港口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项目总工担任过港口装卸工艺设备总承包项目或合同范围包含港口装卸工艺设备总承包内容的港口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通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变更备案,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6)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业至少包括项目副经理1人、质量管理人员4人(机、电专业至少各2人)、施工管理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5人。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近六个月(2022年12~2023年5月或2023年1月~2023年6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

 

日期:2023-07-11 【编辑:信息中心】

 

上一篇: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207海盐射线1标项目经理部波纹管招标公告

下一篇: 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四氟对甲基苄醇项目厂房高低压配电柜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相关关键词
 
 
相关信息
 
 

相关公司:  江苏省水利厅  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付款指导
注册流程
续签流程
会员服务

服务咨询:010-63963855

 

版权所有©2024 中电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www.dlzb.com ICP证:京B2-20171486 京ICP备160551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