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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工业用液态二氧化碳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7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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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吉林油田工业用液态二氧化碳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为吉林油田公司所需液态二氧化碳,属于依规招标项目,框架招标,预计采购金额5189.58万元(不含增值税/2年),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的方式采购,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其中(标包一)长春采油厂预计需求数量48880吨,预计资金1759.68万元;(标包二)二氧化碳开发公司预计需求数量95275吨,预计资金3429.9万元。
2.1.2项目框架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2.1.3 实施或交货地点:本项目为招标人到交货地点自提货。投标人交货地点至招标人卸货地点运输距离不可超过500公里。其中:
(标包一)长春采油厂卸货地点: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靠山镇护山村,东经125.07257581︒,北纬43.38729549︒;
(标包二)二氧化碳开发公司卸货地点:松原市前郭县乌兰敖都乡统领村吉林油田松原采气厂长岭天然气处理中心,东经123.9942︒,北纬47.6799︒;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每月规定交货量提货;
2.1.5运输方式:买方自定;
2.1.6交货方式:买方自提货;
2.1.7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8质量保证期:/;
2.1.9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货物名称及规格: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2.2标包划分:二个标包;
2.2.3中标人数量及工作量分配原则:
标包一(长春采油厂):确定1家中标人;工作量100%
标包二(二氧化碳开发公司):确定N家中标人;招标人日最大需求数量:250吨/天;投标人须按供货能力承诺日交货数量,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据其承诺日交货数量与招标人日最大需求数量进行匹配,依序确定中标人数量,排名靠前的全额匹配工作量。
举例:第1名中标候选人承诺日交货数量150吨/天,第2名中标候选人承诺日交货数量120吨/天,第3名中标候选人承诺日交货数量130吨/天,前两名中标后选人承诺的日交货数量累计已经满足招标人日最大需求数量,则确定中标人数量N为2家。第1名工作量按承诺日交货数量150吨,第2名工作量则为剩余的交货数量100吨(250吨-150吨)。两家中标人工作量分配比例,分别按各自承诺日交货数量占比招标人日最大需求数量250吨计算,第一名工作量为60%,第二名工作量为40%,以此类推。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人框架合同总金额3%缴纳履约保证金;
2.3.3服务费:按规定向买受人交纳物资采购服务费,物资采购服务费标准是物资采购合同挂账金额(不含税)的2%;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投标人必须满足两个标包中标同时供货的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务资格条件
3.1.1 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截屏,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5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1.6公共条款
3.1.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1.6.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4 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
3.1.6.5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
3.1.6.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6.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应当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2.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一次公告仅限于制造商)
3.2.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一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带有CMA标识的质量检验报告。检测标准依据GB/T 6052-2011《工业液体二氧化碳标准》或GB 1886.2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中检验方法检验合格。检测指标满足技术要求4.1条款。
3.2.4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3年06月28日至 2023年07月02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年 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日期:2023-06-27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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