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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小坝路道路畅通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8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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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怀远县小坝路道路畅通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BB2023HYGCZ0421
招标人:怀远县大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怀远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人:安徽原丰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蚌埠市怀远县境内
实施时间:2023年7月
项目内容:怀远县小坝路道路畅通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新建沿堤路(三桥—小坝路),道路总长度约1846米;拓宽小坝路(南大街—圈堤路),道路总长度约334米;新建圈堤连接通道,道路总长度约77米;钟楼路连接拓宽,道路总长度约175米;新建四桥南沿堤路(圈堤路南)道路总长度约175米,第二煤球厂改建停车场、荆涂学校运动场、停车场等。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箱涵、交通标志标线、监控信号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施工图纸。
项目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项目规模:怀远县小坝路道路畅通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新建沿堤路(三桥—小坝路),道路总长度约1846米;拓宽小坝路(南大街—圈堤路),道路总长度约334米;新建圈堤连接通道,道路总长度约77米;钟楼路连接拓宽,道路总长度约175米;新建四桥南沿堤路(圈堤路南)道路总长度约175米,第二煤球厂改建停车场、荆涂学校运动场、停车场等。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箱涵、交通标志标线、监控信号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施工图纸。
工程预算:2654.873513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怀发改备案【2023】75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一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5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下同)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项目类型、合同金额、时间等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2  项目经理要求
(1)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2)业绩: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5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项目类型、合同金额、时间、项目经理等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2.3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2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2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各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2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2.4 款相关要求。
(5)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以牵头单位的业绩、荣誉、人员等作为评审依据。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 6 月 8 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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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日期:2023-06-08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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