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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本招标项目为台州电信2023-2025年ICT项目驻场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估算为900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在台州全地区ICT项目所需的驻场服务(包含初级驻场服务、中级驻场服务、高级驻场服务及应急驻场服务),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代维服务”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4 合同类型:签订框架协议,结算时根据实际业务发生量进行结算。
1.5 框架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金额未达到本次项目框架协议上限金额,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可延长本框架协议有效期(最长6个月)。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执行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则框架协议自动结束。
1.6 续签计划:无。
1.7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招标人下达的订单要求完成。
1.8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1个,中标份额100%。
1.9 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标份额。
1.10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限价下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时间以合同日期或框架协议订单下发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类似驻场服务类或系统集成服务类或维护服务类业绩案例。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凭证(结算单据)或结算发票(合同中涉及单价、折扣等信息可隐去)。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估算为900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在台州全地区ICT项目所需的驻场服务(包含初级驻场服务、中级驻场服务、高级驻场服务及应急驻场服务),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代维服务”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4 合同类型:签订框架协议,结算时根据实际业务发生量进行结算。
1.5 框架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金额未达到本次项目框架协议上限金额,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可延长本框架协议有效期(最长6个月)。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执行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则框架协议自动结束。
1.6 续签计划:无。
1.7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招标人下达的订单要求完成。
1.8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1个,中标份额100%。
1.9 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标份额。
1.10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限价下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项不含税限价(元) |
单位 |
权重 |
备注 |
1 |
初级驻场服务 |
6300.00 |
元/月/项 |
35% |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中级驻场服务 |
7850.00 |
元/月/项 |
25% |
|
3 |
高级驻场服务 |
11780.00 |
元/月/项 |
15% |
|
4 |
应急驻场服务 |
475.00 |
元/天/项 |
25% |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时间以合同日期或框架协议订单下发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类似驻场服务类或系统集成服务类或维护服务类业绩案例。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凭证(结算单据)或结算发票(合同中涉及单价、折扣等信息可隐去)。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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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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