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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河南移动2018-2019年蓝天卫士前端设备和配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移动2018-2019年蓝天卫士前端设备和配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编号:HAYD20180003384
1.1.2招标代理编号:03-06-04A-2018-D-B13141C01
1.1.3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18-2019年蓝天卫士前端设备和配套采购项目(二次)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规模:蓝天卫士前端设备700套,包含产品供货和安装服务。预算金额不含税413万元。
1.2.2采购满足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2.3交货地点:河南省。
1.2.4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中标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5900元/套。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010)63963855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若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为新版营业执照则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如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其他货币以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投标产品须具备公安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同类合同指安防摄像头货物采购合同,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合同金额、采购内容等,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的,不予认可。
7.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报名,同一品牌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只允许一家报名,在原制造商不报名的情况下,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原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8.承诺:(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支持与河南移动视频平台对接;(2)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30日内在河南省内配备安装及售后服务机构;(3)投标人须承诺,如果中标,则须为中标产品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保修期。(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5名具有有效登高证的登高人员,且每次登高作业时登高人员须持证上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集中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18年11月07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移动2018-2019年蓝天卫士前端设备和配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编号:HAYD20180003384
1.1.2招标代理编号:03-06-04A-2018-D-B13141C01
1.1.3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18-2019年蓝天卫士前端设备和配套采购项目(二次)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规模:蓝天卫士前端设备700套,包含产品供货和安装服务。预算金额不含税413万元。
1.2.2采购满足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2.3交货地点:河南省。
1.2.4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中标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5900元/套。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1 |
包1 |
非省会地市安防系统 |
批次 |
1.00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若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为新版营业执照则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如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其他货币以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投标产品须具备公安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同类合同指安防摄像头货物采购合同,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合同金额、采购内容等,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的,不予认可。
7.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报名,同一品牌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只允许一家报名,在原制造商不报名的情况下,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原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8.承诺:(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支持与河南移动视频平台对接;(2)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30日内在河南省内配备安装及售后服务机构;(3)投标人须承诺,如果中标,则须为中标产品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保修期。(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5名具有有效登高证的登高人员,且每次登高作业时登高人员须持证上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集中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18年11月0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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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0867
邮箱:kangzhen@dlzb.com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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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34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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