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江苏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
招标概要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山西分公司2023年运城充电桩及配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CDI-SXTT-2023-115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铁塔能源山西分公司2023年运城充电桩及配套物资采购项目建设需求,需采购规划新建相关设备。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01.5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1.5 项目预算:不含税401.52万元(含税453.72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发票要求:本项目合同履行时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能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1250kVA 高低压一体式融合型充电箱变、1600kVA 预装式箱式变电站、总控箱、直流充电终端),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若设备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文件。如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须提供一个近三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同类型项目(高低压一体式融合型充电箱变、预装式箱式变电站、总控箱、直流充电终端相关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内容、项目名称、标的额、合同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页面等信息,若为框架合同,除上述部分还至少须提供一份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则以制造商或投标人的业绩进行评审。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5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5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5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被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及其各市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20)被纳入中国铁塔及山西铁塔同类产品或服务黑名单的。
(21)与其他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6日12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铁塔能源山西分公司2023年运城充电桩及配套物资采购项目建设需求,需采购规划新建相关设备。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种类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1250kVA 高低压一体式融合型充电箱变 |
1 |
套 |
含6组200kW直流充电机、低压出线柜等 |
2 |
1250kVA 高低压一体式融合型充电箱变 |
1 |
套 |
含2组200kW直流充电机、低压出线柜等 |
3 |
1600kVA 预装式箱式变电站 |
2 |
台 |
干式铜芯 |
4 |
总控箱 |
8 |
台 |
400kw群4总控箱 |
5 |
总控箱 |
1 |
台 |
200kw群2总控箱 |
6 |
直流充电终端 |
34 |
桩 |
250A,8M充电枪线 |
7 |
直流充电终端 |
60 |
桩 |
250A,4M充电枪线 |
8 |
其他配套设施 |
1 |
套 |
一套充电管理平台、1台电脑终端、30个干粉灭火器(5公斤装)、1个沙土灭火池 |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01.5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1.5 项目预算:不含税401.52万元(含税453.72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发票要求:本项目合同履行时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能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1250kVA 高低压一体式融合型充电箱变、1600kVA 预装式箱式变电站、总控箱、直流充电终端),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若设备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文件。如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须提供一个近三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同类型项目(高低压一体式融合型充电箱变、预装式箱式变电站、总控箱、直流充电终端相关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内容、项目名称、标的额、合同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页面等信息,若为框架合同,除上述部分还至少须提供一份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则以制造商或投标人的业绩进行评审。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5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5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5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被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及其各市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20)被纳入中国铁塔及山西铁塔同类产品或服务黑名单的。
(21)与其他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6日12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