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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JZBDJK-20230032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81-2023-00326
3.项目名称: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4万元;
6.最高限价:44万元
7.采购需求: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招标货物清单及参数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5号)和丹江口市财政局、丹江口市审批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丹财采发9号)文件要求,(1)本项目需落实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落实政府采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3)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4)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包含网上商城采购的服务类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0日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81-2023-00326
3.项目名称: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4万元;
6.最高限价:44万元
7.采购需求: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招标货物清单及参数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5号)和丹江口市财政局、丹江口市审批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丹财采发9号)文件要求,(1)本项目需落实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落实政府采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3)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4)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包含网上商城采购的服务类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0日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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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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