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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陕西公司2023年互联网反诈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陕西公司2023年互联网反诈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陕西公司2023年互联网反诈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18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执照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当日)至少1个合同名称具有“通信信息诈骗”“网络诈骗防治”“反诈平台”其中之一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一张对应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的发票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或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相对应的结算单,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截图);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截图),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须提供截图);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6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陕西公司2023年互联网反诈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陕西公司2023年互联网反诈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1.2 招标内容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期限 |
1 | / | 1.与上级平台对接:根据工信部考核要求,参考《中国电信反诈处置调度平台与31省集约平台接口规范》,与上级平台对接,接收和上报数据; 2. 与省内能力对接: (1)与省内IDC/ISP信安系统、僵木蠕系统、DNS系统、移动恶意程序系统等,实现将上级反诈平台下发处置指令,转发给各能力系统实现处置并将结果反馈给上级反诈平台。 (2)对接省内电诈能力系统,接收电诈系统的模型数据、成效数据,进行可视化呈现。 (3)对接省垃圾短信平台,接收垃圾短信平台提供的源数据,对短信内容进行识别、分析并将涉诈结果进行呈现; 3.互联网反诈能力:包括互联网诈骗态势页面、疑似受害人查询、恶意网址查询、恶意网址访问事件、互联网FZ数据集成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18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执照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当日)至少1个合同名称具有“通信信息诈骗”“网络诈骗防治”“反诈平台”其中之一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一张对应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的发票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或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相对应的结算单,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截图);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截图),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须提供截图);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6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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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成
手机:135208315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269
邮箱:wangcheng@dlzb.com
QQ:264513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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