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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鱼珠隧道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鱼珠隧道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三区,起于新港东路,向东北下穿珠江,在珠江北岸接入规划珠吉路,沿规划珠吉路走廊向北,下穿黄埔大道后接地,止于深涌左支涌以南。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局部采用50km/h),规划红线宽60m,双向六车道标准,过江采用沉管隧道,隧道沉管段最大截面积282平方米。项目主线全长2.594km,其中隧道段长2.454km(江中沉管段长938m);本次实施桥梁工程内容包含:改造黄埔大道支线桥梁431m,主线新建跨涌桥195m/3座,B匝道匝道桥592m,C匝道匝道桥307m,合计1525m以及新港东路天桥1座。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水泥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至2021年或2021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1年5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不受业绩限制,但必须有保障供应的能力;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23时59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三区,起于新港东路,向东北下穿珠江,在珠江北岸接入规划珠吉路,沿规划珠吉路走廊向北,下穿黄埔大道后接地,止于深涌左支涌以南。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局部采用50km/h),规划红线宽60m,双向六车道标准,过江采用沉管隧道,隧道沉管段最大截面积282平方米。项目主线全长2.594km,其中隧道段长2.454km(江中沉管段长938m);本次实施桥梁工程内容包含:改造黄埔大道支线桥梁431m,主线新建跨涌桥195m/3座,B匝道匝道桥592m,C匝道匝道桥307m,合计1525m以及新港东路天桥1座。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水泥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至2021年或2021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1年5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不受业绩限制,但必须有保障供应的能力;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23时59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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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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