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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项目概况 郏县城市管理局郏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零部件更换维保及社会化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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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5-12 | |||||||||||
2、项目名称:郏县城市管理局郏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零部件更换维保及社会化运营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9,449,244.99元 | |||||||||||
最高限价:9449244.9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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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针对郏县垃圾填埋场渗渗滤液处理站设备零部件的更换维保及社会化运营,日处理渗滤液100吨,出水水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设备零部件更换数量及运营维护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项目(服务)地点:郏县垃圾处理场院内 5.4质量要求:合格,出水水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规定限值标准 5.5运营周期:三年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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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发展,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35号)要求,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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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23日 至 2023年05月29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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