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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自备码头综合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31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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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自备码头综合管理服务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CNSC-23HDGC020634
2.2 招标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自备码头综合管理服务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方安村徐大堡东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厂址北北东距海滨乡约5km、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沈阳市约292km,东北东距营口市约146km,西距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9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西距秦皇岛市约94km,南南东距红沿河核电厂约103km。
2.4 招标范围包括码头日常管理、码头吊机管理、码头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码头吊运行维护等几块工作内容,详见工作范围《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自备码头综合管理服务技术规格书》(B版)
2.5 项目地点项目指定地
2.6服务期限码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暂定2023年7月1日到4号机组最后一批海运设备到场后延3个月,码头作业服务期预计37个月,具体以发包方工作指令为主。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2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3.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覆盖B级,满足安装含维修许可)。
3.3.4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五年以上同类码头吊机作业、维修工作经验。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完工证明文件),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31日17时30分—2023年04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日期:2023-03-31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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