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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文峰区宝莲寺镇刘薛庄安全饮水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13_506761383839151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受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文峰区宝莲寺镇刘薛庄安全饮水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谈判,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B-20180731-130
二、采购标的:
工程名称 工程量 质量要求 计划工期 施工地点 预算价
文峰区宝莲寺镇刘薛庄安全饮水工程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合格 30日历天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73726.89元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设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员)、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员)等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需具备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上所述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经谈判小组审核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5日;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13_506761383839151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受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文峰区宝莲寺镇刘薛庄安全饮水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谈判,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B-20180731-130
二、采购标的:
工程名称 工程量 质量要求 计划工期 施工地点 预算价
文峰区宝莲寺镇刘薛庄安全饮水工程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合格 30日历天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73726.89元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设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员)、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员)等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需具备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上所述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经谈判小组审核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5日;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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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0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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