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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五河县2023年路网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BB2023WHGCZ0301
招标人:五河县恒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项目地点:五河县城南新区
实施时间:2023年3月
项目内容:五河县2023年路网工程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测绘、地质勘察、地下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送审查机构审查、施工期间相关技术服务及后续服务等。本次主要设计专业包含且不限于道路工程、城市防洪除涝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设计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设计等。
项目范围:五河县2023年路网工程,主要包括站前大道(兴浍路-兴潼路、纬二十二路-康民路)、康民路(龙岗路-沱湖大道)、兴县路(五福路-沱湖大道),共计3条市政道路,位于五河县高铁新区;青年路(南环线-工业十五路)、龙岗路(南环线-工业十五路)、工业十五路(青年路-五福路)、经二十二路(兴沱路-南环线)、纬二十五路(纵二路-头安路),共计5条市政道路,位于五河县城南新区。全长约11.92km。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8条市政道路的设计,全长约11.92km。
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设计服务费494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9000万元及以上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①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或中标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应提供业主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②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具有市政道桥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中牵头方人员。
(2)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如不能体现,则由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或中标时间为准。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勘察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人员、荣誉奖项等均以牵头人为准。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3月24日以后
项目名称:五河县2023年路网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BB2023WHGCZ0301
招标人:五河县恒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项目地点:五河县城南新区
实施时间:2023年3月
项目内容:五河县2023年路网工程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测绘、地质勘察、地下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送审查机构审查、施工期间相关技术服务及后续服务等。本次主要设计专业包含且不限于道路工程、城市防洪除涝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设计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设计等。
项目范围:五河县2023年路网工程,主要包括站前大道(兴浍路-兴潼路、纬二十二路-康民路)、康民路(龙岗路-沱湖大道)、兴县路(五福路-沱湖大道),共计3条市政道路,位于五河县高铁新区;青年路(南环线-工业十五路)、龙岗路(南环线-工业十五路)、工业十五路(青年路-五福路)、经二十二路(兴沱路-南环线)、纬二十五路(纵二路-头安路),共计5条市政道路,位于五河县城南新区。全长约11.92km。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8条市政道路的设计,全长约11.92km。
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设计服务费494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9000万元及以上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①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或中标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应提供业主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②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具有市政道桥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中牵头方人员。
(2)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如不能体现,则由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或中标时间为准。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勘察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人员、荣誉奖项等均以牵头人为准。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3月24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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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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