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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请登录)受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ZZ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流媒体管理平台、智能同录主机、会议摄像机、数字音频处理器等,具体要求见第五章“磋商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内。
4、质保期:3年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四、预算金额:20.4 万元。
五、最高限价:20.4 万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七、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下午15:00-17:30;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请登录)受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ZZ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流媒体管理平台、智能同录主机、会议摄像机、数字音频处理器等,具体要求见第五章“磋商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内。
4、质保期:3年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四、预算金额:20.4 万元。
五、最高限价:20.4 万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七、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下午15:00-17:30;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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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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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718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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