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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本部新址营业办公用房(中心机房和智能化工程装修)一标段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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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本部新址营业办公用房(中心机房和智能化工程装修)一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本部新址营业办公用房(中心机房和智能化工程装修)一标段项目由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工期:
2.1项目概况: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营业办公大楼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天山区解放北路177号。
拟新建中心机房位于大楼33层,层高为3.2米。机房区域总面积约263平米。依据数据中心设计和建设的有关标准及中国光大银行信息技术标准,把分行科技机房建设成为适应金融行业未来业务发展变化,及运营功能需求调整的,应变能力强、灵活性、通用性强的智能化、网络化管理型数据中心机房。机房的建成能够满足全行(8-15年)业务系统数据处理的需要,还应考虑现有设备的再利用的可行性。分行数据中心机房依据我国信息系统机房设计和建设的有关标准进行建设,达到B级机房等级。
2.2计划投资: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文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注:新成立公司须为成立1年以上且具有完整年度财务报告。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2个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中心机房工程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扫描件)。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须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身份证和职称证和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和毕业证和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1个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中心机房工程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扫描件)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信誉:投标人信誉良好,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尚在判决、裁定、刑罚期内的)(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个人犯罪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开标之前,计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以上网站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投标。(提供以上网页查询截图)。
3.8、投标人需提供近期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征信报告(含征信报告查询授权书,且不存在逾期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进行再次核实。(3)与项目所在地的持有方不能存在关联关系。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领取
5.1领取招标文件日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8日,每日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日期:2023-02-2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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