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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分行本部办公楼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哈尔滨奥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黑龙江省文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黑龙江金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哈尔滨达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分行本部办公楼亮化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预算559974.91元,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分行本部办公楼亮化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计划工期:15个工作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08月至2022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一个分子公司的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 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严禁“挂靠”企业参与本工程投标,一旦发现,取消“挂靠”企业的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直至施工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8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1、哈尔滨奥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黑龙江省文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黑龙江金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哈尔滨达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分行本部办公楼亮化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预算559974.91元,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分行本部办公楼亮化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计划工期:15个工作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08月至2022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一个分子公司的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 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严禁“挂靠”企业参与本工程投标,一旦发现,取消“挂靠”企业的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直至施工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8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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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3963855
邮箱:wanglin@dlzb.com
QQ:143458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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