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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确定业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确定业主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改运行〔2019〕10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确定业主项目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规划范围分为两部分共计面积13.28平方公里。一部分位于上街区,边界为北至陇海铁路,南至丹江路,西至昆仑路,东至孟津路区域,区域涉及面积7平方公里。另一部分位于荥阳,范围为荥阳市范围内尾矿四库、荥阳市范围内尾矿五库、荥阳市范围内黄河水源水厂,区域涉及面积6.28平方公里。
2.3 项目概况:
2.3.1本次招标为确定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业主单位,业主单位负责规划范围内增量配电的投资、项目部组建、配电网建设前实施方案编制、履行建设期的审批手续、对建设期进行全过程管理、接入、价格核定、许可申请,建设并承接后续的运营管理及维护工作,满足增量用电负荷需求,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2.3.2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规划范围内220kv、10kv线路及配电网络为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存量资产,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资产使用权的,中标人须与产权方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协商。。
2.3.3结合批准的初步规划范围,结合实际供电情况,由区发改委牵头对业主单位与国网上街供电部划分供(配)电区域,原则上试点范围内所有居民用电由国网负责。
2.3.4项目总投资:项目业主确定后,按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配电网规划分步投资。
2.4 资金来源及比例:100%自筹
2.5 合作方式:确定业主后,由业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6 招标范围:中标人作为承接单位按照《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配电网规划》建设时序,分三期开展增量配电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满足规划区域内新增用户用电需求。
2.7 特许经营权期限: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本项目投资及管理期为30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
2.8 质量要求:保障后期投资过程中项目技术、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电力建设服务标准。
2.9 项目投资及进度要求:满足《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配电网规划》工作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在2022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成立的,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能够满足项目投资需求。
3.3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包含公司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事业单位可提供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2 月 3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确定业主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改运行〔2019〕10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确定业主项目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规划范围分为两部分共计面积13.28平方公里。一部分位于上街区,边界为北至陇海铁路,南至丹江路,西至昆仑路,东至孟津路区域,区域涉及面积7平方公里。另一部分位于荥阳,范围为荥阳市范围内尾矿四库、荥阳市范围内尾矿五库、荥阳市范围内黄河水源水厂,区域涉及面积6.28平方公里。
2.3 项目概况:
2.3.1本次招标为确定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业主单位,业主单位负责规划范围内增量配电的投资、项目部组建、配电网建设前实施方案编制、履行建设期的审批手续、对建设期进行全过程管理、接入、价格核定、许可申请,建设并承接后续的运营管理及维护工作,满足增量用电负荷需求,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2.3.2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规划范围内220kv、10kv线路及配电网络为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存量资产,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资产使用权的,中标人须与产权方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协商。。
2.3.3结合批准的初步规划范围,结合实际供电情况,由区发改委牵头对业主单位与国网上街供电部划分供(配)电区域,原则上试点范围内所有居民用电由国网负责。
2.3.4项目总投资:项目业主确定后,按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配电网规划分步投资。
2.4 资金来源及比例:100%自筹
2.5 合作方式:确定业主后,由业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6 招标范围:中标人作为承接单位按照《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配电网规划》建设时序,分三期开展增量配电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满足规划区域内新增用户用电需求。
2.7 特许经营权期限: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本项目投资及管理期为30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
2.8 质量要求:保障后期投资过程中项目技术、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电力建设服务标准。
2.9 项目投资及进度要求:满足《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配电网规划》工作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在2022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成立的,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能够满足项目投资需求。
3.3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包含公司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事业单位可提供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2 月 3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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