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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南昌地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1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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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南昌地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请登录)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现就南昌地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号
包含内容
1个包件
肉类
蔬果类
冻品及水产类
副食品及非食品类

中标方(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南昌车辆段(以下简称甲方)南昌地区食堂食材项目供应工作。
2.1配送地点:
①甲方段区职工食堂(南昌市青山湖区新魏路2号)
②甲方南昌客技站职工食堂(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南大道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青云谱大队对面巷子内)
③甲方南昌西动车组运用所职工食堂(南昌市望城镇青西村)
④其他临时配送地点
2.2交货期限:
①甲方下午18:00以前通过书面、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乙方次日供货需求,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物资的品名、品牌、数量、配送地点和特殊要求等,于次日7:00前送货到甲方指定食堂或地点的指定位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送货时间,如甲方遇临时性配送采购需求,乙方应尽力满足)。
②若甲方临时增加订单,乙方应在下单后1小时之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3承揽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2.4采购金额:全年预计采购含税金额不超过690万元(据实清算)。
2.5报价方式:暂定投标方以“i南昌”app中每月二十五日的民生指数价格为基数(如无或存在异议的,肉类则到南昌市铁路二村农贸市场询价,其他类所需商品到青山路永辉超市询价,仍然没有的或特价商品无符合品类的以南昌市铁路二村农贸市场周零售均价为基数),按照投标最终报价给出的单类食材折扣率确定供货价格。供货价格已包含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包装、装卸、检测、检疫、配送、税率等各项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须包含相关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投标人未被列位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不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或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
3.5有给人员规模或参保人员2000人及以上的企业、学校、单位食材配送供货经历。投标人应在企业、学校、单位食材配送供货经历的合同后附该企业、学校、单位简介(其中应包含人员规模或参保人员数量情况)。
3.6投标人有实体店面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出具租赁协议或房产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10肉类项目采购明细:
3.10.1肉类项目为猪肉类、牛肉类和羊肉类。
3.10.2猪肉类包括(1)五花肉、(2)精肉、(3)猪脚、(4)猪筒骨、(5)猪血、(6)猪肚、(7)猪耳、(8)去骨后腿、(9)去骨前腿、(10)去颈前排、(11)猪排、(12)猪肋排、(13)猪大肠、(14)剁刀肉、(15)猪尾、(16)香肠、(17)腊肉、(18)猪舌、(19)猪板油、(20)猪心、(21)猪肝、(22)猪腰等。
3.10.3牛肉类包括(1)牛腩、(2)牛肚、(3)牛胸、(4)牛肉、(5)牛腱、(6)牛排骨、(7)牛排、(8)牛百叶等。
3.10.4羊肉类包括(1)羊肉、(2)羊腿、(3)羊排骨、(4)羊排等。
3.11蔬果类项目采购明细:
3.11.1蔬果类项目为蔬菜、水果、豆制品。
3.11.2蔬菜包括(1)白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芥菜、甘兰等,(2)直根类:萝卜、大头菜、胡萝卜等,(3)茄果类:茄子、辣椒、番茄等,(4)瓜类:黄瓜、南瓜、西葫芦、冬瓜、丝瓜等,(5)豆类:菜豆、豇豆、毛豆、豌豆等,(6)葱蒜类:大葱、大蒜、韭菜、葱头等,(7)薯芋类:马铃薯、姜、芋、山药等,(8)绿叶菜类:菠菜、芹菜、莴苣、茼蒿等,(9)水生蔬菜:莲藕、茭白、慈菇等,(10)多年生蔬菜类:竹笋、石刁柏、香椿等,(11)食用菌类:蘑菇、香菇、木耳等,(12)野生类:鱼腥草、蕨类、水芹等。
3.11.3水果包括(1)仁果类:苹果、梨等,(2)核果类:桃、李杏等,(3)浆果类:葡萄、猕猴桃、西瓜、哈密瓜等,(4)柑橘类:柑、橘、橙、柚等,(5)柿枣类:柿、枣等,(6)复果类:菠萝等。
3.11.4豆制品包括(1)豆腐、豆泡,(2)五香软干,(3)小油丝、(4)酱干、(5)湿豆条等。
3.12冻品及水产类采购明细:
3.12.1冻品及水产类项目为禽类、鱼类、虾类。
3.12.2禽类包括:(1)琵琶鸡腿、(2)鸡翅根、(3)鸡翅中、(4)三黄鸡、(5)鸡大胸、(6)鸡爪、(7)鸭锁骨、(8)鸭边腿、(9)鸭肫、(10)精鸭腿、(11)老鸭、(12)鸭肠、(13)酱鸭、(14)板鸭、(15)鸭翅、(16)半边鸭、(17)仔水鸭等。
3.12.3鱼类包括:(1)草鱼、(2)带鱼、(3)黄鱼、(4)冻鱿鱼片、(5)冷鲜尤鱼、(6)冷鲜尤鱼须、(7)鲫鱼、(8)黄骨鱼、(9)鲶鱼、(10)白水鱼干、(11)泥鳅、(12)牛蛙等。
3.12.4虾类包括:(1)基尾虾、(2)凤尾虾仁等。
3.13副食品及非食品类采购明细:
3.13.1副食品类项目为蛋类、辅料类、干货类、主粮类、即时食品类。
3.13.2蛋类包括:(1)红壳蛋、(2)白壳蛋、(3)鹌鹑蛋、(4)皮蛋、(5)松花蛋、(6)咸鸭蛋等。
3.13.3辅料类包括:(1)味精、(2)鸡精、(3)生抽、(4)老抽、(5)陈醋、(6)白醋、(7)料酒、(8)辣椒酱、(9)甜面酱、(10)黄豆酱、(11)白胡椒粉、(12)黑胡椒粉、(13)火锅料、(14)花椒油、(15)豆豉、(16)蚝油、(17)剁椒、(18)蒸鱼豉油、(19)麻辣鲜、(20)蒸肉粉、(21)十三香、(22)五香粉、(23)芝麻油、(24)孜然粉、(25)黑椒汁、(26)美极鲜味汁、(27)生粉、(28)玉米淀粉、(29)豆瓣酱、(30)辣椒沫、(31)干辣椒、(32)椒盐粉、(33)八角、(34)桂皮、(35)麻辣香、(36)鲜贝露、(37)水煮鱼调料、(38)泡打粉等。
3.13.4干货类包括:(1)腐竹、(2)花生米、(3)榨菜丝、(4)脆菜丝、(5)梅干菜、(6)腌菜、(7)紫菜、(8)干香菇、(9)干海带、(10)干海带结、(11)墨鱼干、(12)干黑木耳、(13)干白木耳、(14)桂圆肉、(15)百合干、(16)玉米碎、(17)干茶树菇、(18)炒菜肠、(19)火腿肠、(20)泡酸菜、(21)酸豇豆、(22)萝卜干、(23)枸杞、(24)干肉皮、(25)红枣干等。
3.13.5主粮类包括(1)麦类:如小麦、黑麦、燕麦等,(2)豆类:如大豆、绿豆等,(3)稻类:如粳稻、籼稻、糯稻等,(4)粗粮类:如玉米、高粱、荞麦等,(5)薯类:如木薯、番薯等。
3.13.6即时食品类包括:(1)牛奶、(2)酸奶、(3)饼干、(4)火腿肠、(5)卤蛋、(6)方便面、(7)自热米饭等。
3.13.7非食品类项目为餐具、卫生保洁用品、烘焙用品等。
3.14产品质量要求
3.14.1食材质量应符合《附件1:南昌车辆段食堂供货基本要求》。
3.14.2乙方在供货前应对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充分自检。乙方供货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和卫生,所有供货、运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事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提出要求,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3.14.3验收标准:相关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能向甲方提供物资产品合格的检验检疫单、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报告复印件(含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证和规定期限的有效检测报告等)。乙方应保证提供物资是合格安全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14.4验收流程: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清点, 确认产品品种、品牌、规格、数量与乙方送货单数量一致、无误差;经验收产品品种、品牌、规格、数量均无异议,双方代表共同在收货验收交接单(一式四份,交接单上须注明各项目原单价、折扣率、折后单价)上签字确认。
3.15约束条款
3.15.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乙方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甲方不接受银行保函,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
3.15.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视情节扣除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按相应条款约定赔付。
3.15.3乙方不能满足食品质量、售后服务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违约责任按附件1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3.15.4验收问题解决:①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甲方验收人员的视觉检验、嗅觉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要求,感官检验不达食品卫生要求,甲方可当即拒收,直接由送货员退回补齐合格产品,并在1小时内给予解决。②产品重量与要求重量不符的,由乙方及时补齐,且不能耽误甲方食堂正常供餐时间;重量相差不大并不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可由双方商量,在收货验收交接单上核减相应重量。③不能直观发现问题而需加工过程才能发现的,由甲方工作人员将存在问题的情况拍照与乙方联系,乙方及时补齐合格产品。④发生以上问题时,甲方记载乙方不良供货记录一次。甲方如有由乙方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5.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规格、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若因未能及时供货影响食堂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 %的违约金。乙方延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及甲方责任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按每小时5%所延期供货物资的货款计算(不超过100%)。乙方拒绝履约、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的情况发生2次及以上时,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
3.15.6如果存在甲方提出采购需求后,乙方无相应商品,应及时告知甲方,未及时告知甲方致使甲方产生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相关直接经济损失。
3.15.7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或被上级部门、卫生管理等部门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所有经济、法律、违规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如发生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现象,甲方有权按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扣款,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
3.16其他方面
3.16.1采购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每月的最后一天。双方按实际订货数量对帐核实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16.2乙方至少每季度派人到现场回访一次,与甲方代表对供货质量、退换货服务、意见建议等方面情况进行对接,减少误解和分歧,加强沟通,完善货物和服务质量。
3.16.3具体采购方式、采购品种、数量需求、供应商选择等由甲方自行选择确定。根据上级要求或自身需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约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
四.招标文件领取从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止,每日 10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日期:2023-01-11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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