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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灵通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灵通山周边综合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08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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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平和县灵通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灵通山周边综合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灵通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灵通山周边综合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7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灵通山风景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面积17000平方米,主要有游客服务中心、休息亭台、公厕、景观平台、生态管理房、生态停车场、便携自助购票连廊等附属设施;概算总投资2494.66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180.36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0955284.51元【含暂列金52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5.3万(自助售票机)】;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灵通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灵通山周边综合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0955284.51元【含暂列金52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5.3万(自助售票机)】,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500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配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各1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10955284.51元【含暂列金52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5.3万(自助售票机)】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3)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11号)附件2、3的规定。(4)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5)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6)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8日 17:00:00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8%≤K<11%)。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 12月 28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29日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日期:2022-12-08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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