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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新型并表ABN”牵头主承销商及承销团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7-04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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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发布日期:2022年7月4日
(请登录)受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新型并表ABN”牵头主承销商及承销团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CT-202207-16
二、项目名称: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新型并表ABN”牵头主承销商及承销团入围项目
三、项目概况: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城投)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额度为80亿元(额度于2年内有效)的“创新型并表ABN”,无抵质押担保,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可在2年内分期注册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宁波城投本级或子公司的到期债务、补充流动性资金及用于项目建设等用途,调整公司整体债务结构,以保障公司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并锁定低成本资金。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拟选定1家牵头主承销商(含联合体)和6家承销团成员,为招标人完成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创新型并表ABN”的服务。本项目标段划分为2个,分别如下:
标段一:牵头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拟选择1家牵头主承销商(含联合体)负责注册工作及批文项下分期发行工作,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本标段费用中的牵头主承销商基础承销费执行“标段二:承销团入围项目”中的最终基础承销费率作为牵头主承销商基础承销费收取标准。
若牵头主承销商为含银行的联合体单位,联合体需承诺在后续发行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以不低于当期全部出售的债务融资工具的40%承诺进行余额包销,承诺格式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
标段二:承销团入围项目
拟选择不超过6家承销团成员,入围后的最终基础承销费率根据入围候选人中的最低基础承销费率计取,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创新型并表ABN”的联席承销按本次评标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承销,最终由招标人在每次发行前确定。
投标人需在注册额度项下的每一期并表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时承诺可参与投资的比例为不低于30%,若无法达成承诺则在后续一期并表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时暂停其承销资格,直至投标人达成承诺后重新获取后续一期并表资产证券化项目承销团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标段一:牵头主承销商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需联合体牵头人(即券商)具备以上资格)
3、具有有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需联合体牵头人(即券商)具备以上资格)
4、具备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以上资格;如为银行分支机构的,其总行须具备上述资格)
5、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规则如下:
(1)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并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联合体所有单位须同时具备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在联合投标协议中必须明确各联合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5)若投标人为含银行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承诺在后续发行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以不低于当期全部出售的债务融资工具的40%承诺进行余额包销,承诺格式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若投标人无法提供承诺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该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中如未特别注明的,投标人指联合体所有单位。
(二)标段二:承销团入围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如投标人为银行分支机构的,其总行须具备上述资格)
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在注册额度项下的每一期并表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时承诺可参与投资的比例为不低于30%,若无法达成承诺则在后续一期并表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时暂停其承销资格,直至投标人达成承诺后重新获取后续一期并表资产证券化项目承销团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若投标人无法提供承诺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该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及中标说明:
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的2个标段任意选择投标,选择2个标段同时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和装订。
2、本项目2个标段开评标及推荐入围候选人的顺序为:
(1)2个标段同时开标及评标。
(2)最终评审结果,先推荐标段一的中标候选人1名,已入围标段一的投标人将不再作为标段二的入围候选人,且不再进入标段二的投标报价计算。
(3)再推荐标段二的入围候选人6名,如果标段二的有效投标人(不含已入围标段一的单位)少于6名,则有效投标人(不含已入围标段一的单位)均推荐为标段二的入围候选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凡有意参加本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4日9:00至2022年7月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日期:2022-07-04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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