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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7-01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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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022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2022年全省普通干线公路路网管理工作要点》(苏交公路网〔2022〕6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苏交公路网〔202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0年)、《2022年全省普通干线公路路网管理工作要点》,本年度在已接养国省道重要路段、养护节点、疫情防控查验点进行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布设、建设:共新建视频45套、一类交调点13套,升级改造交调设施3套;同时根据管理需要建设可变情报板视频监控9套、桥下监控6套、无人机1台等。工程造价约71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即2022LWJCSG01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为工程建设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交调设备、视频监控数据汇聚、传输及储存等系统,含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设备采购安装、技术培训,与省市业务平台(辅助决策、应急指挥、视频上云、DSS移动视频管理、南通公路微信公众号等)系统联调技术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满后两年的设施运维工作服务(不含专网通讯、电费)。
本次招标内容:①工程建设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上述工作内容的采购、运输、安装、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缺陷责任期全套服务;②缺陷责任期满后两年的设施运维服务阶段:缺陷责任期满后两年的上述设施的运维工作服务(不含专网通讯、电费)。
2.3计划工期:
工程建设及缺陷责任期阶段:2022年8月开工,2022年9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22年10月底完成工程建设。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2年。
缺陷责任期满后两年的设施运维服务阶段: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明确的缺陷责任期结束时间后2年。
2.4 相关要求
(1)工程建设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①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②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③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2)缺陷责任期满后两年的设施运维服务阶段
①响应时间及要求
a.服务响应7×24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
b.出现一般性系统故障,技术人员2小时内规避缺陷,24小时内解决问题;预计超过24小时中断信号情况,在中断12小时内更换新设备;2日内彻底解决故障。
c.对外场设备、机房每月巡查一次,并书面记录。
②维护质量:保证周期内在线率达到国家、省相关要求。
③安全目标:维保过程中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7月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价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工程(或道路监控或数字公路或感知公路)或交通量观测站项目(一个站点至少包含一套视频和一套交通量调查设备)施工。
    (4)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项目经理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工程(或道路监控或数字公路或感知公路)或交通量观测站项目(一个站点至少包含一套视频和一套交通量调查设备)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指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的,方可认定为个人业绩。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提供*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
    B、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相关专业是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电子、通信、计算机专业。
    项目总工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项目总工担任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工程(或道路监控或数字公路或感知公路)或交通量观测站项目(一个站点至少包含一套视频和一套交通量调查设备)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通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变更备案,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或2022年4月~2022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6)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或2022年4月~2022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日期:2022-07-01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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