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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德、长晶项目生产废水收集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1-26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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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芯德、长晶项目生产废水收集管道工程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以(浦行审投字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天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8376.1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376.16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8376.1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376.16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浦口经济开发区
2.1.2 工程规模: 该项目拟在龙港路、丁香路、金鼎路及紫峰路新建工业废水管道,主要实施 DN400 -DN1000 重力废水管、 DN300 -DN400压力废水管,工业废水管道总长度 6.69km;城市道路路面破除恢复,管道迁改,绿化破除恢复。
2.1.3 合同估算价: 68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4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3月9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4月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6月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该项目拟在龙港路、丁香路、金鼎路及紫峰路新建工业废水管道,主要实施 DN400 -DN1000 重力废水管、 DN300 -DN400压力废水管,工业废水管道总长度 6.69km;城市道路路面破除恢复,管道迁改,绿化破除恢复。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包含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2)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新建管道、道路绿化拆除及恢复、管线迁改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以及为完成项目施工及验收移交所需的所有试验检测(含第三方检测)等。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道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道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5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道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合同中体现,如设计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另需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道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道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5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道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合同中体现,如设计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另需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不得为退休人员。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1)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1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3)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3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解读准确、进度计划、质量管理制度、设计重点难点、对工程总投资等方面及对应的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2)安全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备正高级(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②职称证不体现专业以毕业证证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③以上人员均需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7月-2021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不得为退休人员。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道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备注:评分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以上业绩只计取一个,按最高分计取。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04 09:3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邮箱:kefu@dlzb.com

 

日期:2022-01-26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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