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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XZB2021002-1
项目名称:福建省节能中心煤质分析等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5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25000元
谈判保证金:8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3)投标人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针对以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采购文件中若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此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规定为准)。(4)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24 17:45至2021-11-29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福建省节能中心煤质分析等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5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25000元
谈判保证金:8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2100499-其他分析仪器 |
其他分析仪器 |
1(项) |
否 |
包含量热仪、马弗炉、自动水分仪、烟气分析仪各1台,满足煤质化验、烟气分析技术需求 |
42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3)投标人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针对以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采购文件中若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此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规定为准)。(4)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24 17:45至2021-11-29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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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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