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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物流园城一路箱涵工程,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预算金额约 393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箱涵工程、河岸排放口段雨水管道工程等,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为响应苍防办〔2021〕54号《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本项目只接受浙江省内注册企业参加投标。3、应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禁止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直辖市来苍返苍人员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场所。4、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 月28日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日14:3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预算金额约 393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箱涵工程、河岸排放口段雨水管道工程等,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为响应苍防办〔2021〕54号《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本项目只接受浙江省内注册企业参加投标。3、应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禁止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直辖市来苍返苍人员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场所。4、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 月28日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日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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