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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南海未来城海棠大道亮化提升EPC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18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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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南海未来城海棠大道亮化提升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海未来城海棠大道亮化提升EPC工程已由上级部门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海未来城海棠大道亮化提升EPC工程
2.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工程地点:中华海棠园。
2.4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30万元。
2.5工期要求:3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并且符合招标人要求。质保期:两年。
2.7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南海未来城海棠大道亮化提升EPC工程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所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1)项资质之一和(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施工资质要求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盖章;③联合体各方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应包括以下任意一种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4其他要求:
3.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2 业绩要求:无。
3.4.3 信誉要求:
3.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4.3.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4.3.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3.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3.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4.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30000元。*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9月 28日17:00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6.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5:00 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日期:2021-09-18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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