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 > 工程招标 > 招标信息
加入电力网供应商  
天津市西青区土地整理中心南站01-21等周边地块围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9-16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投标截止时间*** 登录后查看资质要求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设置开标提醒 项目进展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招标概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土地整理中心南站01-21等周边地块围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6945万元
最高限价:100.694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0.6945
100.6945
其他建筑物施工
天津市西青区土地整理中心南站01-21等周边地块围墙工程。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施工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南站科技商务区晨溪路西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型、小型企业。注:中型、小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四)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有效期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的,均视为有效),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7日到 2021年09月24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日期:2021-09-16 【编辑:信息中心】

 

上一篇: 养猪厂信息系统平台设计

下一篇: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人民医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招标公告

 
相关关键词
 
 
相关信息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付款指导
注册流程
续签流程
会员服务

服务咨询:010-63963855

 

版权所有©2024 中电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www.dlzb.com ICP证:京B2-20171486 京ICP备160551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