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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网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七月第一次物资类采购项目(零星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1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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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山东网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七月第一次物资类采购项目(零星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
山东网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现发出2021年七月第一次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零星物资框架),请各投标人根据当地病毒防控工作总体要求,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采用远程办公等先进手段防止人员积聚,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本次招标采购将采用远程投标、线上开标等方式,投标人无需至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开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各章节。
1.招标条件
本次项目招标人为山东网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山东网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WYDL-LXKJZB-210701-GZWZ
改造物资
包01-包02
WYDL-LXKJZB-210701-LXWZ
零星物资
包01
WYDL-LXKJZB-210701-WXWZ
维修物资
包01-包05
WYDL-LXKJZB-210701-ZHWZ
综合物资
包01-包0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2)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4)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并满足该包的资格要求。
(5)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6)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招标当年度未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
(7)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销售业绩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8)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在项目货物组件材料配置表中全部列明,不得漏项、空项,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9)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和产品试验的能力,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
(10)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报告出具之日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的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未提供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投标人作出不利的评价。
(11)对于合同价格、同配同价、甲方供货、监造与检验、质量保证、寿命周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合同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附录中逐项明确响应。
(13)具备招标人要求的货物配送范围内的配送能力,原则上按订单需求每月配送一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4)具备按照采购方要求在部分商品上定制企业标识的能力(所报价格包含)。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分标名称
包号
厂商要求
销售业绩
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备注
改造物资
包01
制造商/集货商
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1年7月12日),投标人具有变压器附属物资销售业绩合同。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
独立法人
改造物资
包02
制造商/集货商
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1年7月12日),投标人具有避雷器附属物资销售业绩合同。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
独立法人
零星物资
包01
制造商/集货商
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1年7月12日),投标人具有零星物资类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合同。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
独立法人
维修物资
包01至包05
制造商/集货商
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1年7月12日),投标人具有变电设备维修物资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合同。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
独立法人
综合物资
包01至包02
制造商/集货商
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021年7月12日),投标人具有变电设备维修物资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合同。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
独立法人

备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2019年第44号和2020年第18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清单”范畴的产品,其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生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根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对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中产品开展CQC认证的通知”,属于“CQC认证项目清单(对应不再实施强制认证和强制认证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 ”范畴的产品,申请人新申请和换发的CQC认证证书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于接受代理商或集货商投标的标段,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代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并出具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签署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b.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并出具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满足相应要求的质保承诺;
c.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认证证书、试验报告等资格证明文件;
d.代理商及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e.制造商及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f.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2本次招标接受集货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销售产品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货物供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承担采购风险等方面的能力。
3.5招标人将加强对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质量监督工作,加大监造、抽检、验收和供应商绩效评价力度,实现质量监督结果、合同履约运行、供应商绩效评价和招标采购联动。对在招投标、生产制造、交货验收、安装调试、入网运行等环节发生诚信、交货、质量等方面问题的供应商,根据发生不良行为的程度,给予最高扣减该供应商协议有效期内中标总量50%的处罚,并暂停随后的采购需求匹配,待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重新放开匹配,如协议有效期结束时仍未完成整改则取消剩余中标金额,终止合同。并在随后的招标采购评标环节分别给予限制授标或暂停授标、扣减商务评审分值等处罚措施。
3.6各投标人按分标响应本次招标采购。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并参与响应。
3.8投标人应对所投同一分标下不同包内相同招标要求货物的响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投标人在该分标下所有包的投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分标名称
权重
技术(%)
价格(%)
商务(%)
改造物资
45
45
10
零星物资
45
45
10
维修物资
45
45
10
综合物资
45
45
1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日期:2021-07-1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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