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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021-06-08,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城市公变低压侧电压质量集中治理装置开发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已经挂网发布。如你没登录,只能看到部分招标公告,感兴趣的投标人请登录或注册阅读详细公告,了解招标资格要求及参与流程。
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城市公变低压侧电压质量集中治理装置开发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就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采购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专用资格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3 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 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开标日前3年业绩;开标日前5年业绩;
3.5 主要人员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3.6 联合体应答:■不接受;
□接受,要求如下:
3.7 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8 财务要求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开标日前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开标日前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3.9 其他要求
本批次采购计划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评审阶段将对应答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答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答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企业),以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财务报告或报表。评审期间,应答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6月7日10:00时至2021年6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就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项目单位 |
年度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 |
采购方式 |
承包报价方式 |
招标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单项保证金(万元) |
计划开工日期 |
标段工期(天)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范书ID号 |
国网物料编码 |
国网物料大类 |
国网物料中类 |
国网物料小类 |
物料描述 |
扩展编码 |
扩展描述 |
扩展范围 |
建设地点 |
合同编号 |
企业资质条件 |
企业业绩要求 |
主要人员要求 |
是否需要通过资格预审 |
国网物料编码+拓展码 |
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城市公变低压侧电压质量集中治理装置 |
江苏电试院城市公变低压侧电压质量集中治理装置开发服务 |
公开竞谈 |
总价承包、金额报价 |
30 |
30 |
0.2 |
2021-7-4 |
365 |
完成城市公变电能质量集中治理装置的开发工作,包括该装置的研制,现场试运行测试等工作。 |
B0C6-100000002-00022 |
300009250 |
服务 |
综合、运维、零星服务 |
综合服务 |
综合服务,科技技术服务 |
2 |
一次设备技术开发 |
与一次设备相关的专业技术、设施设备、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
南京市江宁区 |
SGTYHT/20-JS-223 |
/ |
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一次设备技术开发业绩不少于1项 |
/ |
否 |
300009250-2 |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采购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专用资格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3 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 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开标日前3年业绩;开标日前5年业绩;
3.5 主要人员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3.6 联合体应答:■不接受;
□接受,要求如下:
3.7 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8 财务要求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开标日前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开标日前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3.9 其他要求
本批次采购计划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评审阶段将对应答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答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答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企业),以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财务报告或报表。评审期间,应答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6月7日10:00时至2021年6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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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