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湖南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招标概要
*受湘潭市岳塘区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湖南省湘潭市冯家浸、龚家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市冯家浸、龚家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潭岳财采计(2021)023号
3、委托代理编号:LYZC-20210412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2.92万元
5、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价格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1.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资料。
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须同时具有国土(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土(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说明。
说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万伍仟元整。
4.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4.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账户与本企业的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05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完成企业注册*。
5.2请从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20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市冯家浸、龚家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潭岳财采计(2021)023号
3、委托代理编号:LYZC-20210412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2.92万元
5、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价格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及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湖南省湘潭市冯家浸、龚家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第二次)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可研勘查、可研立项、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详细勘查工作; 2、付款条件:所有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1.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资料。
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须同时具有国土(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土(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说明。
说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万伍仟元整。
4.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4.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账户与本企业的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05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完成企业注册*。
5.2请从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20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邮箱:kefu@dlzb.com
邮箱:kefu@dl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