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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安九高铁红线内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电力电缆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安九高铁红线内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电力电缆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九高铁红线内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电力电缆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4-14-04D-2021-D-D0578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5.1采购内容:安九高铁红线内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电力电缆物资。
1.5.2采购规模:预估含税采购金额约70万元。
1.5.3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1.6 标段划分:
■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 不设置最高限价
■ 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所报折扣(ON)不得超过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安九高铁红线内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电力电缆物资。本项目为集中采购,省分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市分公司按实际需求实施订单采购。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2.3服务地点:安徽省。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 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电力电缆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订单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只提供订单,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原件备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且参选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违法分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3.7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列入安徽铁塔及其分支机构负面行为清单或明文规定的业务禁入期的供应商。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1日17时00分至2021年0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九高铁红线内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电力电缆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4-14-04D-2021-D-D0578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5.1采购内容:安九高铁红线内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电力电缆物资。
1.5.2采购规模:预估含税采购金额约70万元。
1.5.3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1.6 标段划分:
■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 不设置最高限价
■ 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所报折扣(ON)不得超过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安九高铁红线内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电力电缆物资。本项目为集中采购,省分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市分公司按实际需求实施订单采购。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2.3服务地点:安徽省。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 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电力电缆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订单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只提供订单,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原件备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且参选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违法分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3.7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列入安徽铁塔及其分支机构负面行为清单或明文规定的业务禁入期的供应商。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1日17时00分至2021年0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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