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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 杭钢股份2021年第一期定期存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项目内容:
2.1存放类型:银行定期存款。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额度15亿元,存款期限为6个月,计划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下旬起。
2.3标段设置及额度分配:本项目共设三个标段:标段一额度为7亿元;标段二额度为5亿元;标段三额度为3亿元。
中标额度分配原则:
(1)若各标段均满足招标要求的,按招标文件约定分配。
(2)若某一标段流标,则该标段的额度按比例分配到未流标标段中。
(3)若有两个标段流标,则该两个标段的额度全部分配到未流标标段中。
(4)若各标段均流标,则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5)若投标人需求资金额度小于分配额度总数的,则按实际需求资金额度进行分配。
2.4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各1名中标候选人,一个投标人仅允许中一个标段。(流标标段的额度分配除外)
2.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有意向的投标人需登入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bid.hzsteel.com)进行注册并报名,无需办理数字(CA)证书。
3.投标人资
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符合《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3.2.1在杭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3.2.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2.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3投标人须提供总行或省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并指定实际服务网点。
3.4投标银行与最终资金存放的网点一致。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
求,投标人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如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认定资料无效,则资格审查不通过,视作无效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 2021年 4月 9 日至 2021年 4月 14 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4月20日 14 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传真:010-57189149
QQ:2772590346
1.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项目内容:
2.1存放类型:银行定期存款。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额度15亿元,存款期限为6个月,计划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下旬起。
2.3标段设置及额度分配:本项目共设三个标段:标段一额度为7亿元;标段二额度为5亿元;标段三额度为3亿元。
中标额度分配原则:
(1)若各标段均满足招标要求的,按招标文件约定分配。
(2)若某一标段流标,则该标段的额度按比例分配到未流标标段中。
(3)若有两个标段流标,则该两个标段的额度全部分配到未流标标段中。
(4)若各标段均流标,则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5)若投标人需求资金额度小于分配额度总数的,则按实际需求资金额度进行分配。
2.4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各1名中标候选人,一个投标人仅允许中一个标段。(流标标段的额度分配除外)
2.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有意向的投标人需登入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bid.hzsteel.com)进行注册并报名,无需办理数字(CA)证书。
3.投标人资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符合《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3.2.1在杭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3.2.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2.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3投标人须提供总行或省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并指定实际服务网点。
3.4投标银行与最终资金存放的网点一致。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 2021年 4月 9 日至 2021年 4月 14 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4月20日 14 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传真:010-57189149
QQ:277259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