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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021-03-09,国网沈阳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批节地评价框架竞谈采购公告已经挂网发布。如你没登录,只能看到部分招标公告,感兴趣的投标人请登录或注册阅读详细公告,了解招标资格要求及参与流程。
国网沈阳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批节地评价框架竞谈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所有应答都必须附有应答保证金承诺函,金额为所投标包最高限价的2%(采用系数报价的项目为所投标包预估金额的2%)。应答保证金承诺函必须提交,否则应答被否决。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通用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通用安全质量要求
3.3.1设计项目: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2施工、监理及其他项目: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通用财务要求
提供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5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5.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5.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5.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5.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5.10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5.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5.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专用资格要求
3.7.1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在满足3.1-3.6通用条款所列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专用要求与通用要求冲突,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专用资格要求表”。应答人应提供专用资格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7.2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取得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合同业绩须提供由项目单位和发包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3日8:30~16:30*报名*。
*5采购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8日8:30(北京时间),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包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概况 | 建设单位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批准文号 | 分项最高限价/分项预估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报价方式 |
国网沈阳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批节地评价框架 | 国网沈阳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批节地评价框架 | 节地评价框架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 2021/4/15 | 2021/6/15 | 辽电发策〔2021〕15号 | 80 | (折扣报价)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通用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通用安全质量要求
3.3.1设计项目: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2施工、监理及其他项目: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通用财务要求
提供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5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5.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5.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5.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5.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5.10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5.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5.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专用资格要求
3.7.1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在满足3.1-3.6通用条款所列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专用要求与通用要求冲突,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专用资格要求表”。应答人应提供专用资格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包名称 | 应答人资质 |
国网沈阳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批节地评价框架 |
1. 应答人具有乙级土地规划资质 ; 2.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需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竞谈项目的能力; 3. 应答人201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至今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3日8:30~16:30*报名*。
*5采购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8日8:30(北京时间),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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